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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必须有遗嘱执行人
遗嘱必须有遗嘱执行人
在继承遗嘱的时候,我们都知道遗嘱需要一个人来执行,但是遗嘱是不是一定要有一个人来执行呢?哪些情况的遗嘱不需要遗嘱执行人?对于这些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明白,今天,律图网小编就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2024-02-22 16: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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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遗嘱必须有遗嘱执行人
钱威
问题:民事案件,买卖合同案,对方要求执行唯一的车,但是工作是销售必须要用到车怎么才能让法官不执行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执行董事必须是和经理同一个人吗
您好,关于执行董事必须是和经理同一个人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1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2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不设董事会。董事,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嘱一般由谁来执行
1、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2、对于遗嘱的相关执行。首先肯定是根据相关遗嘱来进行执行,如果遗嘱人没有对遗产进行相关的分配的话,遗产就根据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相关分配。一般是进行平均分配。并且对于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生前已经指定好相关的指定人来对遗产进行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法典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是必须公证,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遗赠等进行继承即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立遗嘱人的证明必须要写吗
遗嘱不一定需要证明,比如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针对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吗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该立遗嘱人才具有遗产的处分能力。如果立遗嘱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所立的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解压器必须要营业执照吗
解答如下, 按国家规定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即可。 关于车解压的具体流程: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属于人民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 1.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选择机构上,应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如银行、工商注册的小贷公司。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 车贷相关法律规定: 1.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2.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3.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4.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关于汽车抵押登记的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郭海滨
问题:你好律师我想请教一下,我有个朋友有前科,不是累犯,这次因盗窃案值2120元,被取保候审,有前科必须要执行实刑吗?
如果相隔时间较长,可能 判处缓刑,一般情况下,有前科,再犯罪,可能判处实刑
毛希丁
问题:老人去世后,房产没有留下遗嘱,现在进行买卖,必须兄弟姐妹几个同时到场签字吧
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入监回执信怎么写?通知书必须寄回去吗。
没有寄送回执的也不影响会见,只要亲属持身份证就可以会见。 相关规定: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人死后执行遗嘱的流程是什么
您好,关于人死后执行遗嘱的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人死后执行遗嘱的流程是什么一.确定立遗嘱人死亡1.自然死亡:律师应当取得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职权单位的死亡证明;2.意外事件或者涉及犯罪的死亡:有医院证明的,以医院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需要取得尸体处理单位的尸体确认证明;没有尸体确认证明的,需要取得职权机关的死亡证明。(相关不明确的参考保险公司)二.确定遗嘱的真实性1.遗嘱由律师保存的,但是不属于密封遗嘱的,律师应当在取出遗嘱时,邀请一至二位继承人、见证人到场,并做好提取遗嘱现场笔录,由提取人、继承人、见证人分别签字或盖章。2.遗嘱虽密封,但是,保险箱里存在其他不密封文件或者物品,也应当依照前款执行。3.遗嘱涉及财产特别复杂,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较多的,应当邀请公证员作提取遗嘱公证。三、确定继承人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都落实的,应当核对他们的身份。2.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或者受托人,应当谨慎、适当处理当事人的身份,核对身份根据以下方法:A.户籍证明、身份证B.出生证明C.无法确定取得联系人是否为继承人:. 保险箱中保存有立遗嘱人的DNA活体样本的,依照DNA活体样本封存、提取、送检指引进行;D.无法取得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联系的,应当采取以下方法:. 根据具体情况,在有相当影响力的报纸上公示一年. 律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雇佣私家侦探,帮助寻找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所有费用在遗产或者信托财产中扣除。四.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在他们和见证人前,公开遗嘱1.召集全体利害关系人和见证人,律师应当向每一个参与人发出正式通知函,发出时间应当在正式公布遗嘱之前三天。2.密封遗嘱(1)律师应当将密封遗嘱交见证人审查,见证人对遗嘱的密封性没有异议,律师应当将没有异议的情况记录在案,并请见证人签字,同时可以请利害关系人签字,但是,利害关系人不签字不影响遗嘱公开的进行。(2)律师应当将遗嘱公开过程以《遗嘱公开会议记录》的形式予以记录,并请每一个在场人士签字。3.遗嘱为非密封遗嘱,公开遗嘱参照4.2.2进行,遗嘱公开后,利害关系人不予签字认可遗嘱的;(1)遗嘱为公证遗嘱,不影响遗嘱执行人依照遗嘱执行,除非要求中止遗嘱执行。(2)遗嘱不是公证遗嘱,利害关系人有异议,遗嘱执行人可以主动请求确认遗嘱真实、合法。4.利害关系人对遗嘱没有异议,公开遗嘱后,遗嘱执行人可以将自己将要开展的工作向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汇报,并请他们在汇报材料上签字认可。五.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保管遗产1.律师保管遗嘱,并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定期向立遗嘱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士收集财产状况线索,以便遗嘱执行时准确把握遗产动向。2.立遗嘱人死亡后,律师应当及时收集遗产,遗产比较复杂,应当及时与遗嘱执行协助人沟通,确定收集遗产方案。3.遗产收集方案确定后,律师应当向所有遗产保管人发出《遗嘱执行人告知函》,告知所有遗产保管人,不得在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方案前,未经遗嘱执行人同意将遗产转卖/在遗产上设立抵押、质押以及任何担保物权/任何毁损、破坏遗产现况的行为/任何擅自同意非遗嘱执行人授权的同意继承人提取遗产的行为。并告知相关的法律后果。4.立遗嘱人的人身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利益是遗产,遗嘱执行人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材料,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利益。对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遗嘱执行人需要收集以下材料:A.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B.保单C.遗嘱和遗嘱确定的遗嘱执行人身份证明D.其他保险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5.收集债权 遗嘱执行人应当收集到债权凭证,根据债权状况,以律师的执业标准确定通过调解还是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6.遗嘱执行人应当编制《遗产清册》,确定遗产现状、遗产保管人等。7.遗嘱执行人认为遗产较多,应当聘请专业会计师予以作帐。8.律师需要辨别遗产保管人的可信度,必要时,将遗产置于遗嘱执行人自己保管下,并要求遗嘱执行协助人予以协助。六、代缴税收、清偿债务,编制债务、费用和报酬清册1.遗嘱执行人应当对所有因为遗产和立遗嘱人的行为产生税收,进行代收代缴,但是,因为遗产过户、产权变更等引起的应当由受益人、继承人、受赠人承担的税收,遗嘱执行人不应当代缴。2.债务清偿(1)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执行人应当在有相当影响的报纸上发出公示催告,要求债权人在一定时间内,向遗嘱执行人提出债权请求。(2)遗嘱执行人应当按照律师的执业标准,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确实存在并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债务,遗嘱执行人以立遗嘱人的遗产予以清偿。(3)遗嘱执行人在清偿债务时,不应侵害优先权人的利益,对有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的优先清偿。(4)遗嘱执行人在公示催告期内,不应对任何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在债务没有清偿之前,不得对受遗赠人交付遗赠。(5)遗嘱执行人清偿债务和费用的顺序为:A.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务B.遗嘱执行费用和报酬C.税收费用D.普通债务3.遗嘱执行人应当对每一项费用支出予以登记,对于费用支出较多的,遗嘱执行人应当雇佣专业会计师予以作帐。4.遗嘱执行人在债务、费用和遗嘱执行人的报酬确定后,编制清册,并向每一个受益人、继承人发出清册,受益人、继承人签字认可后,遗嘱执行人可以开始分割、交付遗产工作。七.分割遗产遗嘱执行人代理所有与遗产以及立遗嘱人相关的纠纷,所有代理费在遗产中予以扣除,但是,涉及遗嘱执行人自身是否合法的诉讼,代理费不能直接扣除。八.向继承人、受益人交付遗产1.向继承人、受益人交付遗产之前,应当向他们出具遗产处置结算报告。2.交付遗产,应当履行相关交付义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目前公公去世(没有遗嘱),婆婆尚在,而儿子和媳妇关系不和要离婚,请问媳妇是否有房屋继承权?各位大虾速回问题。。必有重谢。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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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滨律师
2024-09-21 06:42:57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能要起诉两次,一年多时间
问题: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
郭海滨律师
2024-09-21 06:48:16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一年多时间
问题:新沂市离婚办理需要多久?
王梦婷律师
2024-09-20 16:34:41
有的,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不赡养父母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问题:儿子为赡养父母遗产有份吗?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1:53
你好,可以帮你详细计算一下的
问题:离婚孩子该怎么判?
郭海滨律师
2024-09-20 17:48:44
根据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如住房、工资,没有这些硬件,你哪来的把握???????????????
问题:离婚想争取孩子,怎样把握大些?
王梦婷律师
2024-09-20 12:57:58
需要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问题:离婚了,大女儿归我,孩子想改姓名,需要男方同意吗?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2:02
你好,可以帮你详细计算一下的
问题:我现在离婚净身出户,复婚协议怎么写才对自己利益最大?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3:44
你好,建议您还是依法进行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有离婚冷静期吗,多长时间?
颜成志律师
2024-09-20 14:31:23
你想怎么表达?是要画饼还是实际行动
问题:爱要怎么表达啊?
钱威律师
2024-09-21 08:44:4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老公的房子过户给我,离婚时会按一人一半分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9-20 17:48:44
根据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如住房、工资,没有这些硬件,你哪来的把握???????????????
问题:离婚想争取孩子,怎样把握大些?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1:53
你好,可以帮你详细计算一下的
问题:离婚孩子该怎么判?
郭海滨律师
2024-09-21 06:42:57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能要起诉两次,一年多时间
问题: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
郭海滨律师
2024-09-21 06:48:16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一年多时间
问题:新沂市离婚办理需要多久?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2:02
你好,可以帮你详细计算一下的
问题:我现在离婚净身出户,复婚协议怎么写才对自己利益最大?
钱威律师
2024-09-20 14:43:44
你好,建议您还是依法进行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有离婚冷静期吗,多长时间?
钱威律师
2024-09-21 08:44:4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老公的房子过户给我,离婚时会按一人一半分吗?
王梦婷律师
2024-09-20 16:34:41
有的,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不赡养父母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问题:儿子为赡养父母遗产有份吗?
王梦婷律师
2024-09-20 12:57:58
需要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问题:离婚了,大女儿归我,孩子想改姓名,需要男方同意吗?
颜成志律师
2024-09-20 14:31:23
你想怎么表达?是要画饼还是实际行动
问题:爱要怎么表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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