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它财产来偿还
公司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
债权人登记债权。 公司一般财产(非
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
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
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
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