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诉讼保全诉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诉讼保全诉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诉讼保全诉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1 21:14:35 已帮助240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诉前财产保全准备资料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 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 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8、担保函;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