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幕墙
工程施工合同 的回答为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于 2009年 7月双方本着互相合作精神,为能按时、保质、按量的完成承包的任务,完善双方的承包关系,并具体明确双方责任和业务,经双方讨论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如有任何合同内发生事项,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条款执行。互不争议,如发生合同条款未列明之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大岭山交通警察监控指挥中心。 第二条、工程地点:大岭山镇石大路旁. 第三条、承包范围:大岭山交通警察监控指挥中心工程中的门窗及玻璃幕墙分项工程:即所有门窗及玻璃幕墙的制作安装;按甲方施工现状完成设计图纸内的一切项目,并包含以下内容: 1、 所承包项目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甲方指定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 范的施工程序和操作的全部过程; 2、 混凝土梁柱板和墙体内需增加的预埋钢板的植筋、固定; 3、图纸要求楼层或墙体有防火隔离部位的制作安装; 4、门窗、玻璃幕墙与外墙饰面砖和石材接缝处的防水处理: 5、施工中所使用材料的场内垂直、水平、运输、装卸,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 6、建筑垃圾清理和材料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等扫尾工作。 7、凡因乙方施工原因而造成其他班组的额外工程量的,均由乙方承担。 1、 包工包料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 第五条、 承包单价: 一、本承包单价按外框制作实际面积计算: 1、50系列平开窗配5厘钢化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00元㎡); 2、;50系列平开窗配5厘非钢化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写:¥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