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KTV作为娱乐场所,对前往消费的顾客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另外,顾客一般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故顾客对自己的摔伤亦负有一定责任。综上,该KTV与顾客均对顾客摔伤负有一定责任,应当承包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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