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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19 04:00:03 已帮助25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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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就本案而言,1、如果施工方设有明显的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可以减轻责任,反之要承担侵权责任的。2、伤者方存在问题的:电动车不能载成年人、是否是正常行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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