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018年5月6日,2周3个月儿童在姥姥带领下乘坐商业街扶梯,不慎手部碾压伤,4根掌骨骨折,2根肌腱断裂,急诊手术,住院8天。 差不多花费3万元
于5月21日补报警,民警协助调看监控录像,但2个监控有1个损坏,只有1个监控到乘梯过程,但没有孩子手受伤的细节过程。扶梯负责物业公司现在不承认在他们那里受的伤。民警说可以起诉。
由于专门请一个律师的费用太高,我们现在想请律师给一些指导和写起诉书。请问下具体要多少费用?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