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者被杀,应当从多方面分析。
一、可能存在犯罪阻却事由,即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如张三预谋杀害李四,但张三在杀害李四过程中,李四极力反抗,在打斗中,李四夺过张三的刀,一刀将张三刺死,这种情形发生在极断的瞬间,此时李四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如果张三体格弱小,根本不是李四的对手,李四也知道张三打不过他,但李四过于激烈的反抗,造成张三死亡的,此时,李四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二、可能存在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如张三意欲杀害李四,但发现携带的刀具并不足于杀死李四,于是逃跑,在逃跑过程中,李四追过去,一刀将张三刺死。如果李四只是为了教训张三,不想致张三于死地,这时应当构成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如果李四直接就是想弄死李四,此时构成李四故意杀人罪。
三、意外事件张三意欲杀死李四,但在拿刀向李四冲过去时,被十楼的花盆砸到而死亡,此时,应当属于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