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2010年5月,年满17岁的赵某觉得自己还未满18岁,犯罪后便不需要负刑事责任,遂教唆和自己同龄张某一起强奸了15岁的王某,报警后,警察将其两人抓捕,两人声称自己未满18岁,不需要负责任,事后王某家人委托唐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两人负刑事责任,两人觉得自己未满18岁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故拒绝,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案件涉及金额20万元,唐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家人律师费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