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考虑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实施这种方案,您需预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满足离婚所必需的各项条件,特别是提供能够有力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然破裂的确凿证据。
当人民法院接受并处理离婚案时,通常会在开庭之前进行调解,并且调解环节将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之中。
然而,若经过庭审之后,仍然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庭审过程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做出明确判断。
若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会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反之,如未达到这一标准,则不会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