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倘若其中一位伴侣出现了不忠的行为,另一方依然有权提出离婚请求。
在此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便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2.如果经审理发现,两位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着不可调和的情感裂痕,那么法院将会做出公正判决,宣布解除这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
3.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因为某一方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的情感已经达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从而法院很有可能会拒绝批准他们的离婚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