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参与高考代考的替考者和受雇替考的人,都将会触犯刑法中规定的“代替考试罪”,此种行为通常会受到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并且需要缴纳罚金。
有资格承担刑事责任的个体,如果代替他人或是允许他人以他们的名义参加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国家考试,这不仅严重损坏了国家考试制度的严谨性,更侵犯了其它应试者平等竞争的权益,因此根据刑法,他们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代替考试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