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且司机逃逸之后,尽管其所驾车辆具备的交强险仍应得到理赔,然而,商业险却将不再对任何损失与开支提供赔偿。
具体而言,交强险并不负责以下几种情况的赔偿与垫付工作:
(一)受害人出于故意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损伤;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以及被保险机动车之上的各类财产所受到的损害;
(三)由于交通事故而导致受害者停水、停电这类附带的间接性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仲裁或司法诉讼活动的有关费用以及其他各种相关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