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最高刑法期限未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若其刑罚期限已过五年[1,2];
法定最高刑期限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刑罚期限需超过十年才能不被追究[3,4];
法定最高刑期限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刑罚期限需超过十五年才能不被追究[5,6];
法定最高刑期限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犯,其刑罚期限需超过二十年才能不被追究[7,8]。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可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