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骑乘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应对:
首先,应立刻停止行驶,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移动或破坏任何涉事物品;
其次,若未导致人员受伤的轻微事故,且各方对于事故的发生原因与结果没有异议时,当事方可以自主决定暂时离开现场,并恢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同时自行协商解决相关赔偿事宜。
然而,如若未能及时离开现场,则应该尽快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是负责交通管理工作的公安机关汇报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