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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该怎么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该怎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5-17 10:55:22 已帮助10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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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该怎么
联结债务所体现出的其中之一就是,在众多与债权人共同担当债务责任的连带债务人之中,只要有任何一位债务人或者几位债务人能够全额承担所有债务负担的话,那么他们的债务责任便会因此而自动解除,而已经先行履行债务的这些债务人,则有权针对超过其原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向其他债务人提出偿还要求。
这种情况下,已经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我们称之为“求偿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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