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允许我为您解释何谓“第三者责任险”。
即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我们提供的保险车辆时,不幸遭遇了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的直接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我们将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进行补偿。
然而,对于事故所引发的善后事宜,仍需由被保险人自行妥善处理。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