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份由警方依据相关法规所颁布的事故认定书乃具备法律效益之文件的一种,按照既定程序,必须将其交付至事故各当事人手中。
尽管当事人是否签署接收,并不直接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但却可能影响到该文件的生效期限。
此外,若当事人对有关责任判定持有异议,认为存在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不公正之处,应当自收到事故认定书生效之日起的三个自然日期限内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认可其效力。
因此,是否签署相关接收文书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颇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