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首先)当涉及到个人拖欠债务且受到诉讼起诉时,当事人是有权利请求对方不对其收取利息,仅需逐期归还原本金即可。
(其次)由于借款关系为民事法律范畴内的内容,因此双方所产生的纷争自然归属民事纠纷一类。
对民事纠纷而言,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无疑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途径。
因此在此类案件中,起诉后的和解亦可视为协商解决的一部分。
在协商过程中,只要债权人愿意接受,债务人便可提出任何合理的要求。
债务人完全有权利要求债权人放弃对利息的追索,转而仅要求偿还本金,并且本金也可以分阶段进行偿还。
然而,债务人有权提出自己的诉求,而债权人同样拥有决定是否接受债务人要求的权力。
若债权人同意了债务人的请求,则双方将达成和解协议;
反之,若债权人拒绝,则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将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