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认为抚养费用过高,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出调整申请:
一是进行协议变更;
二是启动诉讼程序进行变更。
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有权就子女抚养费数额进行商议,倘若对方未能同意适当降低抚养费,此时便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作出关于抚养费数额的判决时,通常会充分考量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子女的实际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