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许经营权质押的详细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首先,关于特许经营权,必须具备专用的收费帐户以确保在质押期间,对于收费过程可以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其次,要看质押期限的长度以及如何进行质权的实现。
2、另外,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特许经营权往往都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甚至可能具有专营性的特点。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