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若个人或团体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商业信誉的举措,则将有可能构成对商业信誉的损害罪行。
此种犯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在客观层面上,这类行为需要被定义为捏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从而破坏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并使其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其次,从客体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商业信誉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再次,从主体角度出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成为此类犯罪的主体。
最后,从主观层面上看,这种犯罪行为必须是由行为人故意为之。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