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框架之下,需承担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未能履行付款责任,其被提起诉讼的次数并无明确规定。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在离婚过程中,支付抚养费乃是父母共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不得予以忽视或逃避。
若相关当事人拒绝支付抚养费用,孩子则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抚养子女不仅是对父母的道德要求,同时也是法律清晰界定的法定职责。
鉴于此,如有父母未尽到抚养之责,甚至导致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陷入困境,他们均有权要求父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