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出现亏损状况时,若夫妻在离婚之后被判定此项负债是由于夫妻共同从事生产与经营所引发,那么理应认定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需要由夫妇二人共同负担。
至于其具体的承担方式可参考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需以共同财产作为偿还之资;
倘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财产已归属个人所有,应由夫妻双方协商达成关于债务清偿的共识;
如协商无果,则交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