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提供有偿驾驶服务的主体,其应负有的赔偿责任主要由其下属的代驾公司来承担。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若代驾人员存有故意为之或重大过失的情形,则在其所在的代驾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赔偿义务之后,有权向该名代驾员进行追偿。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给他人带来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以及本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