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又称夫妻共同债务,系指夫妻双方通过共同签署或在婚后一方对另一方就某项债务作出的追认等合意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同时也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在此情况下,夫妻应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如在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该笔债务或者财产被确认为各人所有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清偿方式;
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然而法院的裁决或是双方的商定均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