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协议中,一方选择放弃财产的分割权益,那么只要在这一决定发生时,该方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对于放弃财产的行为意向表达是真实的,那么这个放弃行为便具有法律上的有效性。
而另一方则有权得到全部的财产。
然而,如果有相关证据表明,做出财产放弃行为的一方并非出于其真实意愿,那么这个人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