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群体犯罪且涉及盗窃财物价值高达20万元的情况下,对于从犯罪犯,我们应该基于其在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用,依法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以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被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