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中,返还彩礼的适用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指双方尚未依法履行婚姻登记手续;
其次,尽管已经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未能真正开始共同生活;
最后,如果在婚前支付彩礼导致支付方的经济状况陷入困境,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离婚并不需要返还彩礼,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已经正式登记结婚并且已经开始共同生活;
第二,虽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已经长期共同生活,通常认为这种情况应该持续超过两年;
第三,在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已经生育了孩子;
第四,虽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彩礼确实被用于共同生活;
第五,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不幸离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