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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妇女罪需要开庭么

侮辱妇女罪需要开庭么
法律中有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另外,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05-11 09:50:33 已帮助29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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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妇女罪需要开庭么
侵犯妇女人格尊严案须经过法庭审理环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所有涉及公诉一审案例都必须进行公开庭审。
当合议庭通过公开庭审并进行深入研讨与评估之后,应该对该案做出最终的判决。
然而,对于那些疑难、复杂以及重大的案件,如果合议庭认为其难以做出明确的判断和决策,他们有权向院长提出申请,请求将此案提交至审判委员会进行深入讨论与研究,以期得出最公正合理的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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