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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最短拘留几天

拘留所最短拘留几天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5-05 09:55:05 已帮助24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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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最短拘留几天
首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行政拘留不得少於一天,而最長的時間為十五天。
其次,治安拘留被視為行政處罰的一種方式,也可以稱之為行政拘留。
第三,行政拘留主要是由公安機關對於那些違反了行政法規范圍的公眾或者公民,所實施的在短暫時間內限制他們人身自由的一種審判措施。
由此可見,行政拘留的期間大致介乎每天到十五天不等,算是行政處罰中的一種較嚴格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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