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状况下,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不应该单纯地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女方,法院将会依据是否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审判。
在离婚诉讼中,若子女尚不满两周岁,则以由母亲亲自抚养为优先考虑原则;
但当子女年满两周岁以后,如父母双方对于抚养问题未能达成共识,则应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而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