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聘请律师协助开展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时,根据服务内容和难易程度的不同,收费标准在每项服务的初始预算为1500至2000元之间,且通常情况下可提供的此类服务次数仅限于2次以内。
对于涉及到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的项目,律所可以接受客户的委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其具体的收费标准是依据诉讼标的(即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总金额)设定的,费率范围通常位于5%至8%之间,但最低收费至少需要达到3000元。
至于代理被告进行抗辩的情况,费用收取的标准也与上述类似,标的金额的百分比在3%至5%之间,最低消费额则规定需达到2000元以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