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的格式开具欠条时,应至少涵盖以下六个方面的要素:
1.必须清晰注明欠款者以及债权者的全名;
2.明确具体的欠款日期以及产生欠款的原因;
3.真实地记录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表示的数字;
4.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以及支付方式;
5.阐述清楚如果逾期未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6.在要求当事人盖章或者按手印确认后,欠条方能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