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信用卡透支逾期未偿还所面临的风险和后果,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探讨:
首先,信用卡用户将可能产生不良信用纪录;
其次,在欠款金额过大的情况下,银行可能会采取诸如委托第三方机构追讨或诉诸法律等手段,对欠款者实施强制执行,包括冻结其资产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即判定信用卡欺诈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其中,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未归还的行为。
至于贷款逾期未偿付的问题,首先,这将会对您的个人信用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如果您最终被提起诉讼,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