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并非完全放弃了他们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尽管父母已经将其未成年子女交付他人代理监管。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仍然是他们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这意味着,尽管他们将子女交由他人照顾和培养,但却并不因此而放弃其作为父母的监护责任。
如果因为委托他人进行监护工作,导致其孩子遭受任何伤害或经济损失,父母依旧需要对此负起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全额赔偿受害者所受到的所有损失。
此外,若受托人存在过失行为,那么他也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