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正犯亦称间接实行犯或他手正犯,是相对于直接正犯这一概念提出的另一种正犯类型。
它的特点在于行为人没有亲身实施违法行为,而是借助于他人的力量完成犯罪活动。
具体来说,行为人通过强制或欺骗等手段控制直接实施者,进而主导构成要件的实现,即构成间接正犯。
在认定间接正犯时,无需考虑行为人是否实际在场,也不必考察行为人是否参与了共同犯罪行为。
然而,一旦承认间接正犯的存在,便意味着行为人需对被利用者所造成的法益损害结果负有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实施犯罪并不仅限于自身直接的身体动作,如同可以将器具和动物用作犯罪工具一样,他人同样可被视为工具来实施犯罪,这种情况下,我们称之为间接正犯。
关于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根据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金额予以量刑。
盗窃罪是指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对于此类犯罪的侦查标准通常依据涉案金额进行判断。
由于该罪属于数额犯,涉案金额越大,相应的刑事惩罚力度也就越大。
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我们都会严格遵循相关程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