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
具有重大法律风险和社会影响的行为,是指持卡人出于主观上的恶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了发行银行得心应手的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地动用信用卡刷款,同时,在收到银行发出的两份通知后,逾期未还款时间已经超过三个月以上且仍然未有任何积极主动的还款计划与行动。
信用卡恶意透支将会带来以下严重的后果:
1.个人信用记录将受到严重损毁,影响贷款的申请成功率;
2.从最初违约之日开始计算滞纳金以及利息,这将会附加在本金之上使之不断增长;
3.银行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欠款,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4.如果恶意透支者在偿还全部欠款之前未能实现该目标,他们将在未来五年之内无法通过银行进行贷款、担保等任何形式的金融活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