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的法律框架下,隔代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其孙子女及外孙子女享有继承权,然而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却无法直接继承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遗产。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依然可以合法获取老人的遗产:1)当老人在生前通过公正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给孙辈;
2)若老人的子女先行离世,那么该子女所应得的遗产份额则将由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代位继承的形式进行继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仅能够在法定继承的范畴内适用,并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