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债务的司法追偿时效为历时三年之久。
缘由在于诉讼时效一词的期限始于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已受损伤并得知义务方身份之日起进行计算。
如遇法律另作专门规定之处,则当依照相关法规办理。
然而需强调的是,自权益受损的那一日开始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时间区间内,国家审判机构将不再予以法律保护。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依然可能依据权益方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该期限。《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