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过程中遭遇车祸,若肇事方为机动车且存在过错,通常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应负责支付更多的赔偿费用,然而,过错责任的大小应基于双方具体的行为表现来决定。
反之,若机动车未显示出任何过错行为,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就骑电动车喝醉并遇车祸这一情形而言,责任到底由哪方承担?答案是由当地交通警察部门依据实事情况做出判定,具体的角色分配将依赖于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假如涉案电动自行车被划归到机动车类别之内的话,那么此辆电动自行车应当对事故负有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每个人的责任归属。
举例来说,若因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他(她)便需承担所有的责任;
但若因为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了道路交通事故,则需结合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影响及其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相同责任以及次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