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离婚并育有两子女的情况下,通常会以一方负责监护一名未成年子女为解决方案。
如若有关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对子女的抚养权。
值得注意的是,若两名子女均已度过哺乳期,针对此类情况的处理方式通常会由法院下达裁决以确保公平公正,即通过分配所承受之经济压力、关注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以及照顾家长个人的精力消耗等因素来进行判定;
而在尚处于哺乳期阶段的情况下,大多数情况下将遵循基本原则,即将子女判归母亲进行抚养,同时对方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