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谋求不当收益时,向国家公务人员贿送二十万元,已构成行贿犯罪,应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
若因其违法行为所获利润情节严重者,或者给国家带来重大损失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得附加处罚金;
倘若情节极其恶劣,甚至给国家带来巨大伤害者,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且可附加罚金或者没收其所有财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