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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4-12 14:05:03 已帮助9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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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在众多民事法律事件中,常出现担保人作为独立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此种情况下,担保人之配偶名下任何资产均不得被依法强制执行
因担保行为属担保人以个人名义为之,理所应当,仅当担保人身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无力履行债务时,方可对其名下资产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若因特殊原因必须执行该等财产时,亦须待夫妻二人对于共有财产妥善分割之后方得进行。
若在执行前未作财产分割,则无法直接实施强制执行。
除非在担保之际,夫妻双方均已明确签署同意书,表示愿意以各自所有的全部财产为本次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此时方构成所谓“夫妻共同担保”,方可有权对彼此的财产同时进行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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