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人之一无法作为诉讼方提出请求。
这主要源于赡养争议类案件性质上的特殊需求,即必须由被赡养者亦即老年人为适应原告这一角色身份进行上诉。
同时,被赡养人亦可援引法律条款,将多位子女作为共同被告递交至审判庭胜诉。
依据现有法律规定,父母应对尚处于未成年阶段的子女承担起抚养、教育与保护等不可或缺的责任;
而成年子女也需要回报,履行对年迈父母的赡养、扶持以及保护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