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该男方向外所负之债款系为满足其与配偶共有的生活需求而筹集,此种情况应将其划归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并需由夫妻共有财产为之背负偿还责任。
反之,若此笔借款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是属于男方个人行为引发的债务,则女性配偶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此外,假如男方采取了隐匿、浪费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恶劣手段,女方有权依法请求法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