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品质得以鉴定评判的依据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该产品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品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该产品在制作过程中是否符合指定规格标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该产品是否严格按照交易双方所签署的合约约定以及产品或其包装上明确标注的适用标准进行生产制造;
同时,该产品的实际状态是否真正符合产品包装说明书、实物样本等呈现出来的质量情况;
4)该产品的制造厂商名称、生产基地详细地址以及产地信息等是否真实可靠《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