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如相关组织或个人已经依法取得了经营许可证,并且在运营过程中仅以收取服务费及场地租金等合理费用作为收入来源,且全然没有盈利之心,那么这种行为便是合法的。相反,若他们准备利用这些设施从事营利活动,并从中获取个人独占收益,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违法之举,严重时甚至可能被视为开设赌场罪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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