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假释应具备以下条件:首先,罪犯须严格恪守监狱的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将过去的错误深刻认识并展示出诚挚的悔过态度,同时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其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需已服执行时间超过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者则要求实际服刑期达到13年或以上。最后,罪犯不应为累犯,也不能因为涉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行为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