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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必须双方愿意

离婚是否必须双方愿意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04 18:10:10 已帮助25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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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必须双方愿意
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议题上,并不需要征得双方的完全认可。倘若有任何一方持有异议,便可行使法律赋予的申诉权,通过向相关部门提请调解或者直接向所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来解决问题。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项法律法规,判定两个人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离婚权利,主要取决于他们之间的夫妻情感纽带是否已经破裂。当某位配偶提出离婚申请时,相关部门有权对这场纠纷展开调解工作;如果经过调解仲裁仍然无法消除分歧,那么诉讼的责任便会转移给法院,由法官公正地裁决和处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将优先考虑调解策略,并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断其夫妻感情状况。若经主观判断,夫妻间的情感连接已然断裂并且调解机制也宣告失效,那么不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对此表示同意接受离婚这个决定,法院均可根据正义之名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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